清洁生产标准 合成革工业(HJ 449-2008)

更新时间:09-2-3 14:21

规范标准名:清洁生产标准  合成革工业
标准编号:HHJ 449-2008
发布单位:国家环保部
实施日期:2009-02-01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,保护环境,为合成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,制定本标准。

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,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、装备水平和理水平,合成革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。

本标准分为三级,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,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,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。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,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,一般三到五年修订一次。

本标准规定了合成革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,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、资源能源利用指标、污染物产生指标(末端处理前)、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理要求。

本标准适用于合成革(以聚氨酯为主要原料,不包括超纤基材)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、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,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,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理制度。
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附件下载

0 个关于“清洁生产标准 合成革工业(HJ 449-2008)”评论

发表评论

*

* (只为您有问题时,联系方便)

* (只为您有问题时,联系方便)

*

(点击图片可刷新,不区分大小写)